一、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 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二、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
体检将于8月2日—8月5日进行,请体检入闱的考生务必于2016年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办理体检相关手续。未按时办理体检相关手续者视为弃权。
三、领取体检通知书地点及咨询电话
资格复审单位 | 资格复审地点 | 咨询电话(区号0831) |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宜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科(宜宾市翠屏区县府街50号广电大楼五楼) | 8223082 |
市供销社 | 宜宾市翠屏区北操场42号,市供销社四楼政工科406室 | 8231170 |
市红十字会 | 宜宾市翠屏区中山街市委大院内市委联合办公大楼4楼 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 8242220 |
市房管局 | 宜宾市翠屏区叙府路西段9号宜宾市房地产管理局706室 | 2335735 |
市航务管理局 | 宜宾市航务管理局政工科(宜宾市临港区临港客运站三楼309室) | 2365726 |
临港区人社局 |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107室(南岸酒都路59号) | 5201157 |
翠屏区人社局 |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1号楼3楼)公务员管理股 | 8237649 |
南溪区人社局 | 南溪区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人员管理股三(南溪区兴隆街79号) | 3333346 |
宜宾县人社局 | 城北新区康宁路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址6楼)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624办公室 | 6206188 |
江安县人社局 | 江安县江安县镇竹都大道中段县政府办公室楼三楼324号 | 2620738 |
长宁县人社局 | 长宁县县政府6楼606办公室(长宁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 4622167 |
高县人社局 |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广电大楼二楼) | 5365458 |
筠连县人社局 | 筠连县人才交流中心(筠连县筠连镇新华大道东段50号) | 7724290 |
珙县人社局 |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干管股 | 4011972 |
兴文县人社局 | 兴文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304办公室(兴文县古宋镇中山路164号) | 8823075 |
屏山县人社局 | 屏山县人社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考核股(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1号楼三楼A0305) | 5700223 |
四、体检集中时间和地点
具体安排见《体检通知书》。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
(二)近视的考生请佩戴适合的眼镜参加体检。
(三)体检前三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四)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和所带备考用品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录用培训监督科咨询电话:0831-5103561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