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安市医保局综合管理(二)职位的报考年龄由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调整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内容不变。
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大纲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咨询电话:0826—2332522
监督电话:0826—2568838 0826—2393328
本补充公告由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