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执行力,无不良行为记录;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等技能。
(二)资格条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三)优选条件:同等条件下,具有机关单位实习工作经历的优先;学习经济类、行政类、新闻类专业且有良好语言文字功底的优先。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一)公开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7月27日至8月5日到国家统计局巴中调查队办公室(巴中市市政中心15楼5号)报名,并填写《报名信息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在校期间的荣誉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由国家统计局巴中调查队公开选聘调查人员工作小组根据报名资格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答复报名者是否可以参考。
三、考试和体检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国家统计局巴中调查队选聘调查人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按比例折合后计总分。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卷面分100分,由国家统计局巴中调查队提供考题,报考人员现场作答,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文字表达、语言组织能力。笔试时间拟定于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前9名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仪态仪表举止。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获总成绩前3名的报考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如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则由下一名次报考人员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四、签定劳动合同
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后,最终确定的3名选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如报考人员参加其他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被录用,签定的劳动合同可以协商终止。
五、工资及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市人社局相关规定,月度基础工资按1800元/月的标准按月发放,另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情况适度发放绩效奖金。
(二)其他待遇:
1、国家统计局巴中调查队为调查人员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同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2、调查人员与机关正式干部一同实行8小时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双休;
3、调查人员出差补助、加班补助等参照机关正式干部待遇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巴中调查队负责解释。
联 系 人:金焕敏
联系电话:0827-7701087 15528936666
国家统计局巴中调查队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