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口齿清晰,普通话流利,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6.能熟练操作和运用办公系统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7.做事细致认真,责任心强者优先。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⑵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资料:(1)报考者须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准确填写,并张贴两寸免冠照片。(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
3.报名地点: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市政中心主东5—14),联系电话:028—38168619。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符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资格审查通过者,我办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评、考核,请报考者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三)考评考核
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考评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核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由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者,经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
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职位表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眉人社发〔2014〕80号)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人员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
(二)招聘全程由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8168253。
五、本公告由眉山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眉山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