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1.考核招聘岗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教师。
2.考核招聘名额:40名,其中,音乐10名、体育20名、美术10名。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符合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能适应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岗位条件
1.报考者须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满36岁的人员);
4.热爱东兴教育事业,承诺愿意在聘用岗位任教满5周年及以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东兴区2016年上半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中进入体检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7月2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考者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见公告附件,由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张贴好照片);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2寸照片3张;
5.在职人员须出具现所在单位和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6.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8.报名时须缴纳考试费(即面试费)80元。
(三)考核招聘方式
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在区人社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局负责指导、监督。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2、面试方式:
(1)面试主要考核考生讲解及才艺能力。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学科,分两组面试;抽签确定组别;两组成绩合并排序。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体检
1.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由区教育局组织体检。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不再递补。
(五)资格复审、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区人社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区教育局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资格复审和政审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人社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资格复审和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岗位选择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选岗完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和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填写《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聘用人员工作不满5周年(含试用期),一律不得调出原招聘单位。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考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考聘单位报到。未经考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报考者在参考期间,请留意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面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选择岗位等一切事宜都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0832-2288102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2-2272032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832-2244444(区纪委监察局)
附件下载:
附件2: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