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各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及体检入闱的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入闱有关事宜
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折合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折合总成绩。
2016年上半年四川省地税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比例达到3:1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折合总成绩为59.17分。
(二)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体检安排
请于7月下旬关注宜宾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yb.sc-l-tax.gov.cn/)。
宜宾市地方税务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831-820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