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阳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等事宜的公告
按照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德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德阳市2016年上半年公招公务员部分职位调整的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按照《关于2016年上半年德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规定,我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为:62.90分。
二、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名单见附件1)。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安排
公务员体检时间为2016年7月23日(星期六),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2016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7时10分前,到德阳市新钟鼓楼广场“大德德厚”牌坊处统一集中(德阳市长江东路与千山街一段交叉路口,详见附件2),超时未到者按弃权处理。体检时请带上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1张,每人准备500元体检、交通等费用,体检当天按实际费用收取。
四、体检结果及复检
(一)在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进一步检查。招录机关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一次复检,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2016年7月26日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88/)及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scdy.lss.gov.cn/)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需复检的考生须在2016年8月1日18:00时前向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科(德阳市天山南路一段108号406室)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外地考生可传真,传真号码0838-2222146)。
(二)复检事宜将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88/)及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scdy.lss.gov.cn/)另行通知,请予以关注。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体检当日,考生须带上本人的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以便查验身份,并请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1张(贴体检表)。
(二)考生体检前注意调节好饮食与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验,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三)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体检纪律
考生体检时要遵守以下纪律,一经发现违反纪律的,取消体检及录用资格:
1.考生如携带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必须上交统一保管。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3.考生体检时要记住自己的编号,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联系。
4.体检中紧跟带队人员,服从安排。
5.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隐瞒病史。
6.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的项目,切勿漏检。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