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非遗保护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
广安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身体健康。
3.参加本次遴选的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有服务年限约定的必须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6.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时间均截至2016年7月2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7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504室。地址:广安区青莲东街1号。
3.联系电话:0826-2332726。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如实填写《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逾期不再补报。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考试或调入资格。
(二)考试
1.开考比例。按照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组织笔试。如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公开遴选名额。
2.计分办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主要考察写作能力和非遗保护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4.面试。采取结构性面试方式,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5.准考证领取、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研究,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7天。
(五)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2330021
五、本公告由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