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名额、范围及报考条件
系部 | 名额 | 学历学位要求 | 学科专业要求 | 职称要求 |
商学院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确定人选、体检、公示等环节。
(一)报名
2016年7月13—7月21日,7月21日下午5点报名结束。
报名前请先将本人自荐材料发送到805101317@qq.com邮箱,联系人:卓老师、邓老师(0830—3151097),简历初审通过后到泸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理报名。报名时请提交: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各种荣誉证书、工作履历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审核发现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确定人选
考核采取试讲、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等方式。根据个人提供材料和考核情况,由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对考核通过人员,由学校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程序。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和泸州教育网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
本招聘公告由泸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