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 孜 州 公 务 员 局
甘 孜 州 人 民 检 察 院
关于2016年甘孜州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及体检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规定,甘孜州检察院系统2016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面试已于2016年7月11日结束。现将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备注栏。
(一)体检标准及要求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规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要求复检的向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手写的复检申请并签名。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均只进行一次。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2016年7月15日上午8:00到甘孜州医院进行。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通知书、两寸照片1张于7月 14 日到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报到,填写《体检表》和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由医院体检部门直接收取(复检费用另计)。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必须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体检及进入下一录用环节资格,后果自行负责。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同学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工作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由有关招考单位自行确定。
联系电话:0836-2812937(甘孜州人民检察院)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甘孜州人民检察院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