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厅2014年公招公务员工作,现请笔试通过的考生(名单附后)于2014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到省商务厅(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机关六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过时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考生资格复审需准备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
《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大学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的报考人员,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本人应到场。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交面试费人民币80元(捌拾圆整),并于面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联系人:刘程 联系电话:028-83231852)
四川省商务厅人事处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