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地质勘查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地勘专业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2014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直接考核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的具体岗位和名额见《四川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2014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报名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招聘2014年应届毕业生,我院到各大高校组织现场招聘,报考人员可现场报名和现场提交应聘材料。二种方式是有工作经验的往届生或具有地勘专业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报考人员,可采取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将应聘材料邮寄我院人事劳动科。
五、初审
通过查看应聘者自荐材料进行初选,初选合格通知参加面试考核。
六、考核
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答辩,考查内容主要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以及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多个方面。同时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遴选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七、体检
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八、聘用
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附件:《四川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2014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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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
2014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