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2016年度直接考核招聘教研员资格复审及考核的公告
四川人事考试网快讯:按照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2016年度直接考核招聘教研员的公告》规定,现就2016年度直接考核招聘教研员资格复审及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
经过初审,以下人员符合《2016年度直接考核招聘教研员的公告》中规定的岗位需求条件,具备参加复审资格(排名不分先后)。
梁晋华 陈潇 胡月 卢晓斌 刘熠熠 杨豪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9日上午8:30-9:00。
(三)资格复审地点: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绵阳市一环路东段56号)。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1.《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16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专业以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为准。 (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工作经历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证书。
提示: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二份)。
(五)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必须是应聘者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
(一)资格复审合格者即获得参加考核资格。
(二)考核时间:2016年7月9日上午9:00开始,时间一天。
(三)考核地点: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绵阳市一环路东段56号)。
报考者在当天规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