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资格审查人员
(一)面试岗位确定资格审查人员
按岗位招聘名额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其中,提前进行了操作技能测试的加上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不面试岗位确定体检资格审查人员
按招聘岗位及名额,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的《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资格审查人选;笔试的《专业科目》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资格审查人选。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地点
筠连县人才交流中心(筠连镇新华大道东段50号)
(二)资格审查时间
1.面试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不面试岗位体检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三)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详见附表)请携带《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手续,本人亲自到筠连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 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体检)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岗位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招聘资格或本人主动放弃招聘出现的缺额,在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请排名与入闱资格审查考生接近有递补希望的考生及时与资格审查单位(筠连县人社局)联系,于2016年7月18日自行到筠连县人才交流中心(筠连镇新华大道东段50号)候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于2016年7月18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再递补。
(二)面试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第一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面试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咨询电话:0831—7728456、0831-7724290。
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