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6日09:00至2016年7月13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网址:青羊教育网网站公告栏(http://www.qyei.com)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青羊区教育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初审。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将《成都市青羊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以word文档格式电子版发送至青羊区教育局人事科电子邮箱。邮箱:qyjyrs@163.com
初审结果将于2016年7月15日通过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dqingyang.gov.cn/)和青羊教育网(http://www.qyei.com)公告。
2. 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经初审合格后,进入原件核对校验。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青羊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提交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与其岗位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
五、考核时间、地点、开考比例及成绩公布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业务考核及综合素质测试,按满分100计算。
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确属我区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青羊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比例,直至1∶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6年7月15日通过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dqingyang.gov.cn/)和青羊教育网(http://www.qyei.com)公告。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方式以集中审核个人人事档案为主,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dqingy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青羊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青羊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86272201
青羊区人社局咨询电话:86267370
青羊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6261544
附件: 1.《青羊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