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宜宾市南溪区人才交流中心(宜宾市南溪区文化路中段,区政务服务大厅内)。
二、确定资格审查人员
详见附件《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需面试的岗位按1:3的比例、不面试的岗位按照1:1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请排名与入闱资格审查考生接近有递补希望的考生与资格审查单位保持联系,于2016年7月15日下午17:00自行到资格审查地点候补,过期不再递补。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需面试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带上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体检)资格(下同)。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面试安排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需要面试的岗位缴纳面试费80元后领取面试通知单。不需面试的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请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查阅下一步工作安排。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专业技能面试以技能面试公告为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五、咨询电话
南溪区人社局: 3333346;3324549(教育)、3327011(卫生)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