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总成绩,现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的各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取得面试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5日—6日,每天9∶00—17∶00;地点:四川省作家协会人事部办公室(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2段85号6楼607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按本公告指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省作家协会或省委组织部有权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④《四川省作家协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要求的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文学作品或文学相关学术论文(带刊物原件,刊物封面、目录页、版权页以及论文内容页复印件一份,两篇及以上)。
(二)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作家协会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后,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由四川省作家协会发给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四川省作家协会人事部
李亮:028-86744420。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附件一
四川省作家协会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