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一)本次面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局派员监督。
(二)面试评委
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正式评委在不低于评委的1.5倍的候选评委中差额抽签产生。
(三)面试人数
按照招募计划数,以参加“三支一扶”志愿者考试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倍比例的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自流井区招募计划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资格复审地点在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汇东丹桂大街196号自流井区政府224办公室)。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四川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一份参加资格复审,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5年7月14日(14日截止17: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面试资格,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方式内容及成绩评定标准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审题时间为3分钟,答题时间为12分钟,评委现场打分。
(二)面试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
(三)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五个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分,按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四)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职位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
四、面试程序
(一)面试前30分钟,工作人员将考生集中到候考室,分别查验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并向考生宣读考试规则、面试程序、面试纪律等注意事项。
(二)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三)组织评委抽签及培训。
(四)引领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入场,评委根据应试者答题情况进行评分。
(五)同一职位面试结束,由主评委公布面试成绩和考生的总成绩、职位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考生确认面试成绩签字确认。确定体检人员时,如考生笔试和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招募;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根据《2016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按以下情况依次优先招募:
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大学生;家庭生活困难的。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面试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8:30。考生须于7:40前到达面试考场。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注意事项:
1. 当天上午7:40前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所有面试考生、面试评委和工作人员,在面试前均需按要求将通讯工具关闭后交专人统一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收费:
参加面试的考生免缴面试费。
七、纪律要求
(一)凡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整个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考试规定的纪律要求,违反纪律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组织领导,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