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由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股(409)。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资料
按照公告要求携带《四川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凡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凡提供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人员递补
在资格审查中出现的缺额,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递补),本阶段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工作于2016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进行。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凡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有关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报考职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835-6521513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