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7月13日。
二、资格复审地点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文县古宋镇中山街164号)。
三、资格复审对象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确定2倍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部分岗位参考人数不足招募计划数2倍的,可按低于2倍比例从高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进入面试。详见附件《兴文县2016年公开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试笔试成绩公示表》,其中阴影部分人员为入闱资格复审人员。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入闱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本人携带《四川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一份)、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其它事项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招募资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有人参加笔试,无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在本县报考同一项目中参加面试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招募。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请排名与入闱资格复审考生名次接近且有递补希望的考生及时与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到指定地点候补,逾期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831—8825713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