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及面试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由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由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在《考生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报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资格复审须出具的证件资料:
1.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四川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1份。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5.报考岗位有资格要求的,还应携带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6年7月18日(具体时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在资格复审时通知考生)。
(二)面试地点:由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在资格复审时通知考生。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入围室和面试室。
(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体检
(一)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后,根据各招募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笔试、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2016年7月22日,由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在指定医院体检。
(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