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确定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先由考生垫付,在签订聘用协议正式报到后,由招考单位报销。
三、体检通知书领取及体检时间安排
入围体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7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到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人事与科普科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
监督举报电话:
市科知局监察室:0812-3324234
咨询电话:
市科知局人事与科普科:0812-3324635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