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情况
本次面试资格复审共有22名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具体为:
1、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33050126)职位1名。
龙思宇,准考证号:6842305061822。
2、旌阳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33050128)职位7名。
刘彩瑾,准考证号:6842305062003;
尹 琪,准考证号:6842305062004;
张诺依,准考证号:6842305061914;
陈婷婷,准考证号:6842305061925;
袁 珍,准考证号:6842305062005;
刘 元,准考证号:6842305061830;
蒋晓敏,准考证号:6842305061909。
3、中江县人民法院计算机管理(33050132)职位1名。
张 浩,准考证号:6842305062212。
4、罗江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33050134)职位1名。
周 田,准考证号:6842305062311。
5、绵竹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33050139)职位5名。
张 楠,准考证号:6842305062612;
吴丽华,准考证号:6842305062527;
彭红春,准考证号:6842305062605;
郭 黎,准考证号:6842305062606;
刘书强,准考证号:6842305062603。
6、绵竹市人民法院行政人员(33050141)职位1名。
毛 灵,准考证号:6842305062717。
7、什邡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33050143)职位2名。
杨 巧,准考证号:6842305062808;
李健龙,准考证号:6842305062806。
8、什邡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33050144)职位1名。
张 林,准考证号:6842305062816。
9、什邡市人民法院行政人员(33050145)职位1名。
程家毅,准考证号:6842305062917。
10、什邡市人民法院行政人员(33050146)职位2名。
李 朗,准考证号:6842305063016;
宋 莹,准考证号:6842305063009。
二、资格复审缺额递补人员名单
1、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33050126)职位无递补人员。
2、旌阳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33050128)职位7名。
李 丹,准考证号:6842305061921;
杨 华,准考证号:6842305061930;
张 徐,准考证号:6842305061908;
赵莉丽,准考证号:6842305061903;
韩 欢,准考证号:6842305061912;
代 勇,准考证号:6842305061926;
郭林霞,准考证号:6842305062006。
3、中江县人民法院计算机管理(33050132)职位1名。
王思彬,准考证号:6842305062216。
4、罗江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33050134)职位1名。
王宸来,准考证号:6842305062315。
5、绵竹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33050139)职位无递补人员。
6、绵竹市人民法院行政人员(33050141)职位1名;
杨莉莎,准考证号:6842305062712。
7、什邡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33050143)职位无递补人员。
8、什邡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33050144)职位无递补人员。
9、什邡市人民法院行政人员(33050145)职位1名。
陈 吉,准考证号:6842305062909。
10、什邡市人民法院行政人员(33050146)职位2名。
冯玉琳,准考证号:6842305063108;
何佳信,准考证号:6842305063117。
其余职位符合面试开考比例,不递补。
三、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至2016年7月5日14:30—17:30。
地点: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六楼政治部
联系电话:0838-2595113
四、相关要求
请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关于201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中规定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准备好复审资料和面试考务费参加递补面试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