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面试通知书
各位考生:
欢迎你进入面试!现将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报考南充市市级机关、顺庆区区级机关、顺庆区乡镇政府机关、西充县乡镇政府机关、嘉陵区乡镇政府机关、蓬安县乡镇政府机关、南部县乡镇政府机关、阆中市乡镇政府机关各职位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16年7月8日,面试地点:南充十二中(南充市顺庆区油院路26号)。
(二)报考仪陇县乡镇政府机关、嘉陵区区级机关、蓬安县县级机关各职位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16年7月9日,面试地点:南充十二中(南充市顺庆区油院路26号)。
(三)报考营山县县级机关、西充县县级机关、仪陇县县级机关、阆中市市级机关各职位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面试地点:南充十二中(南充市顺庆区油院路26号)。
(四)报考南部县县级机关、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地税系统各职位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16年7月 11日,面试地点:南充十二中(南充市顺庆区油院路26号)。
二、各具体职位面试时间(见附件),也可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查询《南充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各招录职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表》。
三、请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30到面试地点考场内各职位对应的候考室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均不得进入考场)报到。考生不得携带备考用品(包括书籍、资料等)进入面试考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当日上午8:30未到候考室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因任何原因不能完成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期间采用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七、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八、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九、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十、应试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主考官的指令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十一、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十二、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十三、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处理。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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