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眉山市纪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临时用工控制数)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其中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纪检监察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法律、财会类专业;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提出的其他条件。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招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7月7日至13日9:00—18: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纪委组织部(眉山市眉州大道市政中心主西楼7—7)。
3.报名材料:(1)报名人员须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准确填写,并张贴两寸免冠照片。(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市纪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评考核,请报名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和通讯畅通。
(三)考评考核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中共眉山市纪委组织实施考评考核。考评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根据考评考核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
电话通知拟聘人选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研究同意,可根据考评考核情况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眉人社发〔2014〕80号)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四、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人员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
(二)招聘全程由中共眉山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8168306。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眉山市纪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165310
中共眉山市纪委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