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我区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区决定面向区外考调一批优秀教师到我区学校从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眉山市东坡区以外,其它省、市、县(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教师。
二、考调名额
本次拟从区外考调优秀教师共20名,具体学科安排如下:
1.高中教师1名:
眉山中学:生物1名;
2.初中教师4名:
苏祠初中:历史1名;
实验初中:物理1名;
东坡中学:信息技术1名;
崇仁初中:政治1名。
3.小学教师15名:
眉师附小:美术1名;
苏南小学:信息技术1名;
三苏路小学:语文1名;
通惠小学:数学1名。
罗平小学:语文1名;
五皇小学:语文1名;
修文小学:数学1名;
多悦小学:语文1名、数学1名;
尚义小学:英语1名;
盘鳌小学:语文1名;
五峰小学:语文1名;
晋凤小学: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
三、录用待遇
凡参加考调后录用的人员,办理好人事调动手续后,即为我区下属学校正式在编教师。根据川人社发〔2015〕55号、眉人社发〔2016〕6号关于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规定,所有流动人员进入新单位后,原所聘岗位即告终止。在调入单位相应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按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可正常竞聘本人原岗位及以下等级的岗位。
四、服务年限
所有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五、报名条件
本次申请报名的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具备规定的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年龄要求:原则上40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热爱教育事业。
4.除以上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5年内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称号,或县级赛课二等奖及以上;
②高中教育教学优秀管理人才和学科教学能手;
③“双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
④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其配偶为已在我区工作的“双高”人才和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贡献的人才;
⑤生物、地理、历史、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学科的教师,以及特别优秀者,经区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可获得报名资格。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5、6日
报名地点:眉山市东坡区育才东街208号203室(东坡区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28-38298766、38296388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1.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1张,相关证照(身份证、户口本、学位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区外教师考调到东坡区工作申报表》,附本人手写个人履历原件一份。《申报表》栏目中“调出单位意见”、“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3.个人相关工作业绩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专业著述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7月9日前)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东坡区考核录用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证件是否真实、齐全、有效,所学专业和所教学科是否与所报考职位吻合。区人社局、区监察局对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监督。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7月20日)
参照东坡区公招教师的面试办法,内容以东坡区学校现行教材为准,在15分钟内,通过说课、上微型课等方式展示个人教学技能。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成绩公示后,在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可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7月25日前)
体检的组织安排工作由人社局具体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指定地点:眉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
(六)拟录用公示(7月25—31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经领导小组审定,形成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请区编委会研究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面试入围人员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公示期间有举报被查实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在该学科成绩合格以上人员中,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公示。
如因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其余条件均在合格范围内的,是否予以录用,由东坡区考核录用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七)审批办理(8月10日前)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组织领导
成立东坡区考核录用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
副组长:区委组织部长
成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区监察局局长、区财政局局长、区编办主任、区教育局局长。
八、监督保障
东坡区考核录用优秀教师工作在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组织、纪检、人事、教育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东坡区考核录用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38296388,38298766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