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之和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即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最后一名如有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均合格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30日一天(上班时间)。
资格复审地点:乐至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教育局地址:乐至县天池镇新南路186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1)报名表、准考证;(2)本人有效身份证;(3)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学信网上的考生个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991年(含)以来取得各类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的毕业生可打印,中专学历考生不需打印];(4)教师资格证书;(5)有工作单位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6)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证明)。
在资格审查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含所学专业),未领到教师资格证原件的,须提供考取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证明材料原件。补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资格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即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给《面试通知书》,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为7月16、17日两天(16日面试乡镇小学语数、村小语数及幼儿教师岗位,17日面试其余所有教师岗位)。
面试地点在乐至县教师进修学校。
(二)需带资料
面试人员须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相关要求
1.本次面试形式为说课;
2.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幼儿教师岗位增加5分钟才艺展示。
3.说课内容:报考普通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分别按所报学科在现行高二、初二、小学五年级教材内容中选取,其中乡镇小学语数岗位和村小语数岗位全部讲语文;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在现行幼儿中班语言教材内容中选取(幼儿体育在幼儿中班健康教材内容中选取);报考特教教师岗位在特教培智小学六年级语文教材内容中选取。
4.幼教岗位考生不得携带乐器、伴奏音乐和演出服进入面试场。
(四)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务于面试当日早上8:00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面试,过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咨询电话:028-23322330 028-23333791
028-23322685。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