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二、复审时间:2016年6月28日(星期二)9:30-17:00。
三、复审地点: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进大门左转上五楼)。
四、所需材料:
(一)准考证;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除2016年高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必须提供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四)打印网上填报的《应聘资格审查表》一份;
(五)2016年毕业的高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1.要求工作经历的,需由用人单位出具相应证明,证明材料需明确注明工作的起止年月、任教学科等信息;2. 放宽学历或年龄条件的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我区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价字费〔2003〕237号)。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根据公告规定“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qyrsj.gov.cn)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递补人员名单将于6月28日当天通过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qyrsj.gov.cn)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未尽事宜,请咨询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28-84846499。
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