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现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体能测评
(一)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名单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6: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体能测评)。拟进入体能测评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
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16年6月27日(周一)9:30开始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于2016年6月27日9:00前在测评地点报到,确认身份后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缺考,不再进行补测。
(三)体能测评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体育中心(地址:成都市西体路2号)
(四)体能测评所需资料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带上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自备适宜运动的衣服、鞋等。
(五)体能测评项目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具体为: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六)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且体能测评合格者,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待体能测评后当场宣布。
二、关于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见附件;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待体能测评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6月28日(周二)9: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府街办公区(成都市正府街108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有关规定和报考职位所需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递交相关资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合格者才能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7月4日(周一)9:00-11:00。考生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合格者,交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时间暂定于2016年7月9日(周六。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招录阶段保持通讯畅通,凡因通讯不畅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28-86960510
附: 1.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名单;
2.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