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各招聘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应带材料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携带《考生信息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如系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能够按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证明;对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三、其他事项
1. 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比例未达到30:1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者直接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2.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比例达到30:1及以上的岗位,主管部门(单位)可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在面试前进行笔试(笔试时间由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并及时通知考生),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同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不收取笔试费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