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考调范围
本市市级机关(参公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县(区)及以下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和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考试录用的参公人员。
二、考调计划和职位
市政务服务中心1名,拟任职务:副科及以下。
三、公开考调条件
(一)参加公开考调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2. 县(区)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的,应在县(区)及以下机关或参公单位工作满5年;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4.具有政务服务或法制、效能监察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6年6月13日之后出生);
7.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或乡镇机关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等市级媒体上发布公开考调公告,采用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16日(9:00—12:00;13:30—17:00)。
2.地点: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机场路学府广场2号楼301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填表说明,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经所在单位、市级部门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省市垂直管理单位的报考者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同意盖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机场路学府广场2号楼301室)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二)资格审查
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考调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笔试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经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到2:1,仍达不到的,取消考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低于3:1,则全部参加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依据面试成绩,确定最高分考生为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如所有参加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不再递补,该考调职位取消。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实施,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七)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市直机关工委纪工委对此次考调过程进行监督,接受投诉举报。对考调工作中弄虚作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违纪违规参加考调的人员,取消其考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此次考调工作由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3320230
咨询电话:3334668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