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14年攀枝花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司法警察
体能测评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4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现将2014年攀枝花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司法警察体能测评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攀枝花市东区法院、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米易县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按5:1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评,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体能测评。
人员名单:
攀枝花中院(女):肖言伊、王永娟、陈奕彤、邹雪燕、刘宇威
东区法院司法警察(男):王珺、唐德鑫、张凯、柯志翔、阿牛打夫、郑攀汉、程亮、马忠琳、何屹军、雷宇枫
仁和区法院司法警察(男):蒲海清、石磊
米易县法院司法警察(男):徐楚蒙、梁大伟、沈仔荣、阿的里体、安波
二、体能测评时间
体能测评时间:2014年1月2日(星期四)。
具体安排: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备运动服、运动鞋,于2014年1月2日下午14:40前,到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750号)大厅报到集中,整队前往体能测评地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缺考,不再进行补测。
三、体能测评项目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能测评项目为:
男性职位3个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性职位3个项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附后)。
四、其他事项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按规定比例参加资格复审。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