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隆昌县招聘53高中教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07 16:20:34信息来源:【点击:次】
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 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三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隆昌县监察局:0832-3923313;
隆昌县人社局:0832-3992583;
隆昌县教育局:0832-3914312。
十一、本公告由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资格要求有关事项请咨询县教育局(0832-3914312)。
附件:1.隆昌县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一览表
2.内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昌县教育局
2015年10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隆昌县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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