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评委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2、整个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3、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规定,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4、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组织领导,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附件:荣县201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