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司法 局
巴中市林业 局
巴中市公安 局
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公安警察)
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部分
职位补检、递补体检结果与递补体检后
需进一步补充检查安排暨
做好委托考察的公告
按照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统称“考录公告”),和先前发布的一系列体检公告的规定,我们于2015年9月8日在指定的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院组织进行了递补体检以及个别考生因生理原因申请缓查的补查。本次递补体检应检39人,实际参检35人(4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视为自行放弃复查资格,体检最终结论视为不合格);另有补充检查1人,实际参检1人。本次总计实际检查36人。
根据体检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35名递补体检对象中罗瑜等21人体检合格,5人因生理原理缺项(其中2人因孕缺X光),6人需进一步补充检查,3人因当日、当场复查项目体检不合格。1名补充检查对象体检结论为合格。实际体检合格人数22名。将于近期组织递补体检后缺项和补充检查,同时决定委托进行考察政审体检合格和因孕缺项待检的报考对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体检结果查询以及需补充检查对象及体检安排
接受本次体检的报考对象,可自即日起至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12:00前,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