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于2015年12月5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于2015年12月16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和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考生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后,可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由本人于2015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2015年12月30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和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