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有关精神,为做好2026年市属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等群体政策性安置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签约服务地为朝天区的2026年毕业市属公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师范生)。
(二)2026年在朝天区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和2025年在朝天区服务期满但因身体原因推迟入编的特岗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的特岗教师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服务期内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2.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学科与岗位一致。
(二)不得应聘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申请退学,或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等被退学处理、开除学籍的;
8.公费师范生不能按时毕业或在毕业时未按协议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
9.公费师范生在就业上岗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
10.特岗教师存在师德失范、体罚学生等严重不良行为的;
11.特岗教师服务期内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6年7月10日,8:30-17:00。
(三)报名地点: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215室(广元市朝天区文昌路68号)。
(四)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2026年朝天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需粘贴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个人就读院系、所学专业、预计毕业时间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4.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费师范生提供定向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特岗教师提供三个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一份。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本次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考核
具体考核形式、时间、地点由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应聘人员的学籍或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相关人员说明相关理由。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朝天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考核、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根据我区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定向培养协议约定条款,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对于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或自愿选择违约的毕业生,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二)此次考核招聘的人员,其管理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相关培养协议书执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三)招聘咨询电话: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8623017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839-8621321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39-8622594
附件:
1.2026年朝天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费师范生)报名表
2.2026年朝天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报名表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6日
来源:https://www.gyct.gov.cn/new/detail/2026070610141381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