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取消情况
高中教育管理岗位(代码:202604)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现予以取消。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时间
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09:00—12:00,13:00—16:00。
(二)地点
四川天府新区香山中学(四川天府新区茂成路1111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A4纸打印正反两面,本人手写签字按手印)。
2.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其中,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验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6.普通话等级证书验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7.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职称评审(认定)文件验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8.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原件(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管理岗位写明所任职务,教研员岗位写明任教学科、任职或任教起止时间);(2)与工作经历证明相应的社保缴费证明1份,或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备注:工作时间需累计计算的,可由不同工作单位分别开具工作证明。)
9.个人荣誉奖项、赛课证书或教学成果奖相关印证材料验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只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或文件)。
10.应聘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四)其他事项
1.现场资格复审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若本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被委托人提供:(1)委托书原件(写明双方身份信息,委托事项,双方签字按手印);(2)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将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68772387(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纪律监督电话:028-68774235(四川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3日
来源:https://www.cdtf.gov.cn/cdtfxq/c130530/2026-07/03/content_f431ad32cc5746e798cf3e52a61df46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