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时间和地点。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时间、集合地点由审计厅以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审计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四)复检及递补。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审计厅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他按体检单位要求需携带的材料;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人员体检前一日忌吃油腻食物、禁止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饮,须空腹;请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检单位有关安排。
咨询电话:四川省审计厅人事处,028-86522451。
附件:四川省审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审计厅
2026年6月16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d94ea7429efe495eb2144a61948493a5?t=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