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或招聘单位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有关事项
(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二)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
(三)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收取)。
(四)体检人员体检前一日忌吃油腻食物、禁止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饮,须空腹。
(五)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六)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8-80589232
附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6月17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9eec254169dd4a138ad44a19d4b06230?t=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