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从2026年4月20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止(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0831)8237647、8224630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644000)
附件:四川省宜宾市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和卫生、教育类-翠屏区岗位)笔试拟加分情况汇总表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7日
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74c68a66-03a0-4eb1-bbda-1fb5a620d3b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