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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5 10:30:16信息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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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2026年拟公开考试招聘48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学历要求: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相符;

6.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23日至2008年4月22日期间出生,含当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7.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

报考人员对自身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在报名前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莲花池街道龙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龙马潭区星月街338号,莲花池派出所旁)。

(一)选择岗位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准确把握招考岗位的范围、对象、条件、程序及有关政策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务必仔细核对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等关键信息,因信息错漏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同步开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在读及学历层次、专业等情况证明,最终以毕业时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为准。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学科专业目录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省级及以上教育科研机构出具的专业认定说明;

3.龙马潭区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镇员额内临时聘用人员、在职社区专职工作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附件4),未提供者不予通过;

4.编码20260404、20260407、20260413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未提供者不予通过;

5.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信息表》。

(四)加分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政策性加分,加分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须在报名时同步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加分标准(可累计,总分不超过6分)(1)退役军人,加2分;(2)“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毕业生,加2分;(3)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分别加2分、3分、5分,按最高等级加分;(4)龙马潭区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镇员额内在职在岗满1年(截至2026年4月22日)的临时聘用人员,加2分。

资格审查及拟加分人员名单于2026年5月6日至5月8日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加分。

加分材料除本公告“(三)资格审查”要求的材料外,还需另行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2)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毕业证;(3)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4)机关事业单位、街镇员额内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或单位在岗证明,及本人亲笔签名、单位审核盖章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

材料不齐或逾期未提交的,不予加分。

(五)报名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科。本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供报考人员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岗位调整

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岗位。岗位调整情况于2026年4月28日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布(此次招聘后续所有公告均在该网址发布,请考生留意)。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4月29日(上午9:00—12:00)到区委社会工作部328室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申请退费。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情况的,均要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于2026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在原报名点发放。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委托代领的,参照报名委托要求执行。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当天,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入场参加笔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党的建设、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初定于2026年5月16日(星期六),最终以准考证所载时间及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所有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政策性加分。

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初定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达不到3倍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缺考、零分、违纪取消成绩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相关事项将同笔试成绩一并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缴费:面试考务费80元/人,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执行。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通知书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5.面试成绩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组织加试面试确定。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一)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坚持区级统筹,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在招聘工作中回避。

(三)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四)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请考生在现场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社会工作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2286962  监督电话:0830-2739501。

 

附件: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要求表.docx

          2.泸州市龙马潭区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xlsx

          3.泸州市龙马潭区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加分申请表.xls

          4.泸州市龙马潭区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同意报考意见.xlsx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社会工作部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4日

来源:https://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content_8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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