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但暂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考试合格证明和已参加当前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证明材料原件;属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复审时可不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以上考生需承诺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并凭资格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原公告中其他信息不变。
特此公告。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3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070fc045bd7c4270b543eed7d4e7f5fb?t=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