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工作需要,按照《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单位
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
二、招聘名额、主要工作岗位
(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限男性)。
(二)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维稳处突、街面巡逻、留置看护等工作任务。
三、待遇保障
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月2200元。试用期合格后,每月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月平均工资不低于34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存部分),具体薪酬标准按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品行端正,法纪观念强;
4.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 2008年3月12日以前、1990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6.身高不低于170cm;体重身高指数BMI的范围为18.5—24.9。
注:BMI=体重(Kg)÷身高(㎡)。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机关工作的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承受能力。
8.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3日至3月20日(工作日9:00-11:30、15:00-17:00)。本次考试报名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地点
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政工室611室(内江市市中区石羊大道678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个人征信报告、毕业证、学位证(获得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2.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经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认真规范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与原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持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若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一经发现,不予聘用。
六、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聘用名额比例原则不得低于2: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报考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剂招聘人数。
七、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
1.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
《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4年9月28日发布的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为参考。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1.5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者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1.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需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设定达标标准,体能不达标,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纵跳摸高。
本公告由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098620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GHmM0_VtShm9BSBrhDK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