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体检人员
《公告》规定: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体检人员于2026年1月19日上午7:00前,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篮球场(广安市广安区希望街2号,从侧门进入)集中。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当日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自备500元体检费(微信支付)。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或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三天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六)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聘用名额。
五、其他事项
(一)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13688265046
(二)咨询电话
广安区人社局:0826-2226499
(三)2025年下半年广安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续相关工作,请有关考生密切关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guanganqu.gov.cn/),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2025年下半年广安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4日
来源:https://www.guanganqu.gov.cn/gaqrmzf/gwyzk/pc/content/content_201127972852875673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