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025年成都大学公开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递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请在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成都市二环路北二段82号)参加体检。体检时间通过短信通知,请进入体检人员注意查收。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须知
1.进入体检人员均应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在规定时间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2.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自行打印《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成都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人事管理”栏目下载),按时到成都大学附属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当天早上不进食、不喝水。
3.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成都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确保通信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28-84616040(成都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4616636(成都市纪委监委驻成都大学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5年成都大学公开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递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三).pdf
成都大学
2025年11月28日
来源:https://news.cdu.edu.cn/info/1112/4816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