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此次共计划招聘100名勤务辅警(限男性),具体职位和招聘要求详见附件1《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35周岁(含)以下(1989年11月19日至2007年11月19日);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身高可放宽至165cm,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且在成绩排名相同时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持B1、A1、A2驾驶证的人员。
(三)不予招聘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1.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5年11月19日9:00至12月1日9:00。
2.资格初审:2025年11月19日9:00至12月1日17:00。
3.网上缴费:2025年11月19日9:00至 12月2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25年12月4日9: 00至12月5日17: 00。
5.笔试时间:2025年12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6.体测时间:2025年12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为准)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pdgazp2025.ata-test.net.cn,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报名附件,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及填报信息。考生须按照报名网站提示注册并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照片,如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初审无法通过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资格初审。考生请在指定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职位需求对考生填报的身份、学历、年龄、身高等信息进行初审,考生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确认缴费。资格初审通过者,考生按报名网站提示缴纳笔试服务费,笔试服务费50元/人由考试服务公司收取。缴费完毕,即报名成功,报名信息将不能再更改。除职位取消特殊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比例。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职位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根据职位报名成功人数相应调减招聘名额并在微信公众号“成都郫都公安”进行公布。
5.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相应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4)报名系统上传附件要求如下: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毕业证照片、学信网备案表照片:JPG、PNG格式,最大5M;
(5)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查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确认提交”后,招聘方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招聘方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6)审核通过及待定状态中,不可再修改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有关资料,审核不通过及未审核状态,考生可以修改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有关资料。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
(7)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5年12月1日9:00)前未点击“确认提交”的考生,招聘方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导致报名失败。考生应及时、理性报考,尽早提交报名申请,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5年12月4日9:00至12月5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考试各个环节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过期身份证不得作为参加考试有效证件。
四、考试和体能测评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考试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上机考试的方式,满分100分。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测评时间为30分钟,心理测评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未参加心理测评人员或心理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体能测评
1.所有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试的考生于当天参加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为准。考生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3个项目,测评标准参照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2项合格即通过,现场公布测评结果并经考生签字确认。若前两项达标,可不参加第三项测评。
3.考生应确认自身无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自愿承担体能测试风险(建议自行投保人身意外险)。
4.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或未通过体能测评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笔试成绩、心理测评结果、体能测评结果将在微信公众号“成都郫都公安”进行公布,同时将明确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
五、面试和资格复审
(一)面试
1.在心理测评结果、体能测评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
2.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能力。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资格复审
1.考生须在面试当天按照工作人员安排现场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招聘单位存档复查),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有效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张,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具有国(境)外留学经历的考生,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认证);满足优先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张。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提交复审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将在微信公众号“成都郫都公安”进行公布,同时明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1.在心理测评、资料复审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若总成绩相同,则遵循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原则(亦适用于后续递补工作)。
3.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4.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
5.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6. 体检不合格,对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7.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予以淘汰,将在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8.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人员,取消体检资格,并做出处理。
(二)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聘单位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考察相关规定执行,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2.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予以淘汰,将在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员,递补人员须通过体检。
(三)公示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郫都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与成都子归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过成都子归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工作。聘用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统一指挥调度,遵守使用单位相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3.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含培训、随岗时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辅警薪酬相关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健康体检等。
九、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严肃考风考纪,严禁弄虚作假。
考试监督电话:028-87884684(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督察审计大队)
十、其他事项
1. 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考生自行及时关注“成都郫都公安”微信公众号,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通知事项,1日内3次电话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2. 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提交虚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考生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评、心理测评、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招聘咨询电话:028-8788550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1-61948899
附件1: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
2025年11月17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8fe2ec87d1e24f0b88fedcca8d76f172?t=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