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企业选人用人渠道,完善县属国有企业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青川县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战略谋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建设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根据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企业任职的,需将行政、工资关系转到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因涉及身份、工资变化,本人不愿意执行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请勿报名。
5.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务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或不适宜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不得报名。
(二)岗位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需有行政事业单位科员级(或相应层级)及以上职务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有县属国有企业中层岗位(市属及以上国有企业相对应层次)及以上职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社保缴费年限为准);或有县属国有企业同层次企业中层岗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须含3年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同层次企业的认定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为准。上述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3.具有农林产业、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背景或相关工作经历,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优先。
三、薪酬待遇
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制度。参照县属国有企业副职标准执行,绩效按业绩考核,不设上限。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2张。
报名地点:青川县国资事务中心企工委办公室(青川县财经中心2楼205室)。
(2)网络报名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彩色)及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网络报名人员提供所有证件原件查验,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网络报名:报名材料投递邮箱:1811492720@qq.com;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岗位+姓名”。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青川县市场化选聘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报名表》2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网络报名请提供报名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贯穿选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人选确定
综合报名人选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业绩等情况,结合岗位需求,组织开展比选。根据比选情况,研究提出建议人选,报县委研究。
五、后续管理
本次通过市场化选聘的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采取契约化管理,聘用周期三年,并实行一年的任职试用期。拟聘人选按照要求签订聘任协议、经营目标责任书及身份转换承诺书等,依约履职。
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正式聘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解除试任职务。正式聘用后,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经考核胜任的,继续聘任;考核不胜任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柏艳
联系电话:182-2706-3815
监督电话:0839-7210703(青川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青川县市场化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9日
来源:https://www.cnqc.gov.cn/gongkai/show/20171201170459531/20241209093501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