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应于2日内在成绩查询页面的“成绩复查”栏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提交查分申请3日后在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本公告由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7206526。
来源:https://www.scdl.gov.cn/info/5204/261096.htm
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应于2日内在成绩查询页面的“成绩复查”栏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提交查分申请3日后在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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