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四川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泸州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岗位且参加面试的人员。前期参加体能测评并合格的报考者,且报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相同职位的,不再进行体能测评。
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未达合格标准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二、测评时间
2024年7月14日(星期日)上午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体能测评考生的年龄计算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项目和标准如下:
四、有关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于2024年7月14日上午8:30前,到四川警察学院体育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缺考,不再进行补测。
2.考生在体能测评当天签订《体能测评承诺书》后参加体能测评。在测评期间,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如有身体异常及不适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和在场医护人员反映。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体能测评,并不再进行补测。
3.请考生着运动衣、运动鞋等利于运动的衣物进行体能测评。
咨询电话:0830-3111831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1日
来源:https://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13f0615cbc36414ea03912ae3970de56